离婚协议签订后最易反悔的情形如下:
1、双方对财产高值低估;
2、房屋产权在离婚前未办理过户;
3、对子女的抚养权约定过高或者过低;等等。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
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