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备案的规定主要体现在《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
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
同时,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只要不存在合同法第52条的规定的情形,合同均为有效合同;
所以,违反《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逾期办理登记的,不会影响合同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