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下列情形:
一、转让、出租、出借《支付业务许可证》的。
二、超出核准业务范围或将业务外包的。
三、未按规定存放或使用客户备付金的。
四、未遵守实缴货币资本与客户备付金比例管理规定的。
五、无正当理由中断或终止支付业务的。
六、拒绝或阻碍相关检查监督的。
七、其他危及支付机构稳健运行、损害客户合法权益或危害支付服务市场的违法违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国人民银行法》第2条,中国人民银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央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在国务院领导下,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