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可以要求赔偿,应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离婚补偿金的给付可由夫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由法官根据当地的经济情况、双方当事人的经济情况等因素来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