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合同纠纷案件诉讼主体的确定:物业管理合同纠纷的诉讼主体,一般为物业管理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即为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