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和解的适用范围如下:
1、从案件条件来看,可以包括部分法定刑在三年以上的案件以及部分法律规定可以附带民事赔偿的案件;
2、从适用对象来看,可以为未成年人以及成年人中的过失犯、初犯、偶犯。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规定,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