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死亡后的债权就应根据公司合同进行相对应的分配,并无统一标准,合同是落实债务的最大标准。 根据《合同法》第66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写时主要包括公司名称和住所、经营范围、公司注册资本、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比例和出资时间和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等内容。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公司名称和住所;(二)公司经营范围;(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必备条款的内容包括公司名称和住所、经营范围、公司注册资本、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比例和出资时间和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等内容。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五十七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本节规定;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章第一节、第二节的规定。 本法所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
一人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应包含以下内容:写清楚转让方和受让方。 写清楚转让标的、转让价格与付款方式;保证;盈亏分担;股权转让的费用负担;协议的变更与解除;违约责任;争议的解决;法律适用;协议签订的时间及地点;协议生效的条件。 最后写清楚转让方和受让方及签订日期。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142条第1款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
一人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是为股权转让签订的合同。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本节规定; 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章第一节、第二节的规定。 本法所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一人公司破产清算相关规定主要是《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 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本法所
一人公司破产程序主要是按下列顺序: 一、破产申请的提出。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的规定,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二、破产申请的受理。 三、破产的和解与整顿。
一人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应包含以下内容:写清楚转让方和受让方。写清楚转让标的、转让价格与付款方式;保证;盈亏分担;股权转让的费用负担; 协议的变更与解除;违约责任;争议的解决;法律适用;协议签订的时间及地点;协议生效的条件。最后写清楚转让方和受让方及签订日期。
一人可以担任多家公司法人。相关法律对此没有禁止。 根据《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第四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企业登记机关不予核准登记: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 (三)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等。
《可交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 1.1为规范可交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交换债券”)的业务运作,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有关业务规则,制定本细则。 1.2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股东公开发行的可交换债券在本所上市交易,适用本细则。本细则未作规定的,参照适用本所公司债券相关业务规则。 可交换债券在本所发
增资的规定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九条,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 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认购新股,依照本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已于2008年5月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47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5月19日起施行。 为正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结合审判实践,就人民法院审理公司解散和清算案件适用法律问题作出如下规定。 第一条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以下列事由之一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