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商标的认定机构是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区域性的,属于行政许可。 著名商标:所谓著名商标是指具有较高市场声誉和商业价值,为相关公众所熟知,并依法被认定的注册商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七条申请注册和使用商标,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商标使用人应当对其使用商标的商品质量负责。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通过商标管理,制止欺骗消费者的行为。 第八条
行政处罚书名字错了不违法。行政处罚书名字写错不代表在这一行为违反法律。出现行政处罚书出现错误,不仅需要公职人员进行仔细查看,同时也需要公民进行监督。一旦发现名字错误,应该及时改正。 【法律依据】 《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四条,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行政处罚的监督检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有权申诉或者检举;
行政复议申请的方式有:当面递交、书面申请、口头申请、邮寄或者传真等方式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一条,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司法鉴定异议期限一般是10—15日,当事人申请鉴定,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符合本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的除外。 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根据以上法律的规定,申请鉴定是在举证期限内提出,重新鉴定没有具体的法律规定,重新鉴定要有相关依据,否则法院是不同意的,请参看以下法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第九条 对于因民间纠
民事诉讼法关于再审的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第一百九十九条当事
行政诉讼第三人的法律地位与原告、被告类似。第三人在诉讼中有提出有关的诉讼主张的权利和对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不服提起上诉等权利。 行政诉讼第三人:同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或者同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在行政诉讼过程中申请参加诉讼或有法院通知参加诉讼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第29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被诉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但没有提起诉
民法总则127条的意义: 1.弥补了我国法律在虚拟财产保护问题上的空白,明确了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财产属性,这是对虚拟财产进行保护的第一步。 2.民法总则中对于网络虚拟财产的规定,为后续更科学、具体的立法留足了空间,是为法律规则的不断完善做了铺垫。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一百二十七条 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行政拘留不可以交钱保释。只有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 【法律依据】 《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
对责令停产不服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受理。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案件。 【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第十三条,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 (一)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二)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
根据具体情况,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才能提出复议,对具体行政行为以外的其他行为(包括事实行为、抽象行政行为、行政告知行为、内部行政行为)不服则不能提出复议,如对补正通知书、审查意见通知书等不服不能申请复议。 【法律依据】 《行政复议法》第八条,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提出申诉。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
民事诉讼法规定,对生效的判决书由法院负责执行,法院判决涉及到第三人的,不影响法院执行,如果第三人对执行有异议的,可以申请执行异议。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八十一条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成为当事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可以申请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 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