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生子享有房产继承权,子女对父母的遗产有继承的权利,且这里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法律依据】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五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自书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十七条,遗嘱的形式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以录音形式立
房产继承纠纷常见的法律问题: 一、认为同居多年即享有配偶继承权。 二、认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的遗产都是夫妻共同财产。 三、认为婚后买房,产权证上只写有一人的名字,就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四、不为没出世的胎儿保留遗留房产份额。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二十八条,胎儿预留份 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
男方争取抚养权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取证: (1)子女虽然在两周岁以下,但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子女虽然在两周岁以下,但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的; (3)子女虽然在两周岁以下,因其他原因,子女确实无法随母亲生活的; (4)已作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等。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
当事人在国内没有离婚的情况下,在国外能不能结婚要依据所在国家的法律而定,但如果当事人结婚后回国内的,在国外结婚的婚姻是无效的,还有可能构成重婚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二条【婚姻制度】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
离婚法律问题的误区: 一、只要抓住对方有婚外情的证据,就可以在离婚时候多分夫妻共同财产; 二、如果对方不同意离婚,坚持离婚的一方一旦诉讼到法院,很快就能够解决离婚问题; 三、只要签署了离婚协议书,谁也别想反悔。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离婚诉讼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
遗产财产分割的相关规定有:《继承法》第十六条,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
无法定抚养义务人的处理是可以申请国家五保,即保吃、保穿、保住、保医、保葬五个方面; 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16周岁仍在接受义务教育的,应当保障他们依法接受义务教育所需费用。 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赡养老人的义务和法律规定: 父母无力抚养幼年时的子女的,子女独立后应当履行赡养义务。 【法律依据】 《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第14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用返还彩礼: 1、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 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 3、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 4、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五条,结婚自愿 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
法定继承人不可以成为遗赠扶养协议的主体,遗赠扶养协议应由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公民、社会组织与被供养人签订。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三十一条,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公民可以与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集体所有制组织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遗赠应具有的法律特征: 1.遗赠是单方面的法律行为。 2.遗赠是无偿的、自愿的,死后才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 3.受遗赠人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人,包括国家、集体组织和社会团体和个人。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二条,继承的开始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