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税务机关可以采用下列方法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1、参照当地同类行业或者类似行业中经营规模和收入水平相近的纳税人的税负水平核定。 2、按照应税收入额或成本费用支出额定率核定。 3、按照耗用的原材料、燃料、动力等推算或测算核定。 4、按照其他合理方法核定。另外,采用前款所列一种方法不足以正确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或应纳税额的,可以同时采用两种以上的方法核定。 采用两种以
国家税收的特征包括。 1、税收是以国家为主体的一种特殊分配,该特征说明的是税收与国家的本质关系。 税收不可能脱离国家而独立存在,税收是随着国家政权的出现而产生的,国家总是征税的主体;税收是为了维持国家政权的需要而进行的分配,国家不存在,税收就无存在的必要。 2、税收是以政治权力为后盾所进行的特殊分配。 3、税收是国家政治权力管辖范围内的征纳关系。税收的分配主体既然是国家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 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企业所得税申报需要报送的资料包括。 1、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其所有的附表。 2、企业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3、享受税收优惠的减免备案事项的相关资料。 4、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它资料。
干股:是指指公司无偿赠送的、不出股金、赚了分红,赔了不受损失的股份。但人们在使用干股的概念时,往往根据需要加以限定。 干股又称红权、技术权、贡献权,是股东没有投入资本、没有参与经营、没有分担风险,却分享利润的特殊资本。 但不管如何限定,干股的本质属性在于它是不缴纳出资而享有的公司股份或资本额。
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形有。 第一、是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立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 第二、是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第三、是仲裁员与本案有关联的。 第四、是主要证据不足的。 第五、适用法律有错误的。 第六、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第七、没有得到指定的仲裁员或者进行仲裁程序的通知,或者由于其他不属
欠钱不还起诉有用,如果债务人欠款不还,债权人起诉并且采取保全措施,以免债务人转移财产,因此,欠款不还的情况下,起诉还是有作用的。 胜诉后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可以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等强制措施。 采取上述的措施仍然不能偿还的,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借条弄丢了最简单的补救方式就是和债务人协商重签一个借条,如果是无法协商一致,就要搜集其他证据材料了,或者借款是经过转账支付给借款人的。 那么就要去银行等有关的金融机构调取相关的转账信息,如果是通过现金支付给借款人的,需要调取取款的记录,并且呢如果借款时有众人在场的情况下,那么可以这些人去做证。 当然了也还可以对借款人就借款事实进行录像录音的取证,还原借款事实当天的过程。
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的占有权、使用权和收益权仍由抵押人行使。无疑,其孳息应归抵押人所有。 但是,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致使抵押财产被人们法院依法扣押的,此时的孳息不能归抵押人所有。 否则,会变相的鼓励抵押人拖延处理抵押财产,不利于保护抵押权人的利益。 【法律依据】 《物权法》第197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
担保人的责任分为两种,即一般担保责任和连带担保责任。 如果是一般担保责任,那么债权人只能先向债务人要钱,经过法院判决与资产清查确定债务人确实无法偿这个时候,那么这时候债权人才能去找担保人要钱。 如果担保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那么债权人既可以向债务人要钱,也可以向担保人要钱。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
流押是指抵押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抵押合同中约定,当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偿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法律禁止流押的理由有2个。 一、是由担保权的性质决定。担保物权是一种价值权,当事人设定担保物权的目的是追求价值而非担保物的使用价值。因此,流押违背了担保物权设定的目的。 二、是基于公平原则来考虑。由于法律并未硬性要求担保物的价值与被担保的主债权价值相等。 如果允许流押契约存在,
共同抵押的要件主要有: (一)共同抵押物。能设定共同抵押的标的物不限于不动产,而且不限于债务人或者同一抵押人所有的物,也不限于同一种类的物。 即数个抵押物可以是由债务人提供,也可以由第三人提供,还可以是债务人和第三人共同提供。 无论是动产、不动产或者是不动产用益物权,只要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标的物均应适合设定共同抵押。并且共同抵押既可以同时设定,也可以追加设定。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