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误工费的赔偿标准为: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受害人不能举证证
员工在同一用人单位离职后重新入职的,如果过去约定过试用期,那么不能再约定试用期;如果过去没约定过试用期,那么可以约定试用期。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二款,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劳动者入职后一个月内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属于违法行为,其后果是: 1、劳动者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补偿,公司若不支付; 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 2、或者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与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双倍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
怀孕后入职不可以再辞退,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依据劳动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女职工,用人单位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四条,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工伤认定机构是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伤认定的根据是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
用人单位不能辞退劳动者的法定情形有: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
在我国用人单位招聘童工会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并应当责令用人单位限期 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需交通和食宿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 根据《劳动法》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均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劳动关系的层级结构由个别劳动关系、集体劳动关系和社会劳动关系所构成。主体独立、权利对等、工会代表是集体劳动关系的主要特征。 集体劳动关系是劳动关系系统的核心构成。社会劳动关系又称产业关系,政府作为一个直接主体介入其中是社会劳动关系最重要的特征。 社会劳动关系是劳动关系系统的总体构成。《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童工劳动是不应该被取消的。根据《劳动法》第十五条的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文艺、体育和特种文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工伤认定的程序为: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 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
工伤鉴定流程一般情况是: 1、提出鉴定申请; 2、提交相关材料; 3、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审核; 4、专家进行鉴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在我国超过了工伤鉴定期限是否可以申请需要看如果是非劳动者及其近亲属原因导致超过认定时效的; 可以申请工伤认定,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超过一年工伤认定时限的,可以向统筹地区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 根据《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由于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 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超过一年工伤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