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是指发生在医疗卫生、预防保健、医学美容等具有合法资质的医疗企事业法人或机构的纠纷,目前中国的医疗纠纷是特别不好处理的事情。 卫生局医政科。《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医患双方申请医疗纠纷行政调解的,应当参照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向医疗纠纷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卫生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医患纠纷解决: 1、诉前准备工作。医疗纠纷发生后,患方应第一时间和医务科联系、投诉,要求复印诊疗病历,并会同医方代表一起共同封存病历。 2、诉讼。 3、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4、赔偿款的确定。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唐山医疗事故鉴定费用的支付: 一、如果医院提出申请,不管结果怎样,都得出鉴定费; 二、如果患方提出申请,只有结论不是医疗事故时,才出鉴定费。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条, 处理医疗事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处理恰当。
1.发生医疗纠纷的当事人负责写出事实经过,同时向患者或家属做好沟通、解释、解答工作。 2.发生纠纷的科室主任书写该起纠纷的讨论意见,上报医务部,并向患者或家属作出相应的解释工作,妥善解决好医疗纠纷。 3.经科主任及责任人解释、调解无效的医疗纠纷应及早上报医务部,同时上报有关纠纷的书面材料。 4.院内进行医疗技术讨论会。 5.市区级医学会组织召开的医疗事故鉴定会。发生医疗
申请医疗事故鉴定什么时候提出:病员及其家属有权在发生事故或事件不良后果发生后1年之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 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依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二款:受害人自己明了或者应该知道他个人身体的健康状况已经有损伤的当日起1年之内,就可以向相关行政的卫生部门提交关于医疗事故异议的申请。
医疗过错司法鉴定,法院在受理医疗损害赔偿民事诉讼案件中,人民法院依职权或医疗纠纷中一方当事人提出申请并经人民法院批准; 委托具有法定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对医疗纠纷中涉及的医方诊疗行为是否具有过错、损害结果与医方过错之间是否具有因果关系、过错参与度等专门性问题进行分析、判断并提供鉴定结论的活动。 自己可以委托医疗过错鉴定。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
医疗事故必须是治疗结束后经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根据病员损害的程度进行因果关系鉴定和等级评定。严重不负责任导致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规定医疗事故罪,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医师的执业规则是指医师在执业活动中必须遵守的下执业规则。 医师执业规则包括医师的权利和义务,医学文书规则,急救规则,用药规则,告知规则等。 《执业医师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医师在执业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技术操作规范;树立敬业精神,遵守职业道德,履行医师职责,尽职尽责为患者服务; 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努力钻研业务,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医疗事故起诉流程: 1、起诉要注意诉讼时效制度。 2、起诉要有合适的原告和被告。 3、要有合理的赔偿请求。 4、要有支持自己诉讼请求的证据。 5、尊重法院的审理程序和秩序。 医疗事故赔偿诉讼中的举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条(八),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 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
医疗事故鉴定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专家鉴定组应当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基础上,综合分析患者的病情和个体差异,作出鉴定结论,并制作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 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