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追讨中债权人应提供以下证据: 1、能证明与被告之间存在债权的证据材料。如合同、借条、收据、欠条等; 2、自己已履行义务而被告逾期不履行义务的证据。如钱款在何日何地通过什么方式交给了被告,而被告到期仍不归还,最好能提供与债权、债务人无关系的证明人; 3、如有担保人或介绍人,必须要提供担保人或介绍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家庭住址,若是单位担保,须提供单位名称、地址、法
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部份转移给第三方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合同法》第84条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部份转移给第三方,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长期借款不还的解决方式有: (一)到期直接开口; (二)看准时机当面要清楚; (三)反向借钱。 如果对方欠钱不还可以携带相关的借贷证明去向人民法院起诉,让法院判决对方执行债务。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人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符合法定情形的,涉嫌犯罪的,即可以被拘留。
债务人有能力偿还欠款,在法院判决后就不执行判决裁定的,构成刑事犯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如果超出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可以不予支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6条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方赌博所借的债务,由于该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和家庭生活,属于一方个人不合理的开支,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因而应由举债人个人自行承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
诉前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之前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并裁定保全的,申请人在15日以内不起诉的即解除裁定保全。诉讼财产保全可以在起诉同时申请也可以在起诉以后申请。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 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
债权转移条件: 一、债权转让须有有效的合同存在; 二、转让的债权须有可让与性; 三、债权人与受让人须达成债权转让协议; 四、债权转让必须通知债务人; 五、债权转让必须遵守一定程序。 债务转移条件: (一)个人债务的转让必须经债权人同意; (二)个人债务的转让必须以合同方式进行。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八十条,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
贷款担保人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当贷款人不履行还款义务时,贷款担保人则按照贷款合同的约定承担贷款偿还义务。 法律依据:《担保法》第六条规定,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恶意拖欠货款属于经济纠纷,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直接去法院起诉。 《民法总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第一百七十四条规定,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 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未届满的,也可以提存该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
有下列方式: 1.同时式执行。即对两个以上的连带责任被执行人实行同时发执行通知书。此种方式适合各被执行人都有履行能力的案件。 2.选择式执行。即对一般连带责任的被执行人,在查明各被执行主体的履行能力后,择其易于执行的被执行人先执行。 3.转换式执行。即根据具体案件灵活采取前两种方式并据案情随时转换执行方式。 4.补充连带责任的执行是指主债务人不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才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