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诉讼费的多少《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有具体规定。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免税收入是指属于企业的应税所得但按照税法规定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收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所称的免税收入包括国债利息收入,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收入; 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收入,符合条件的非营利公益组织的收入等。
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使双方离婚,也应当共同清偿。具体情况分为三种: 1、双方的共同财产足以清偿共同债务的,以共同财产来清偿共同债务,剩余财产在双方之间平等分配; 2、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共同债务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如协议不成,由法院进行判决; 3、不存在共同财产的情况下,债务由双方协议清偿,如协议不成,仍由法院进行判决。 如果夫或妻一方死亡的
民间借贷存在的问题如下: (一)政府对民间借贷管制过严。 (二)民间借贷法律体系不完善。 (三)高利贷扰乱金融秩序。 (四)借贷盲目引发经济纠纷。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第二十六条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
债务人找不到了处理方法: 第一条途径是,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计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 第二条途径是,由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
债权债务纠纷处理方式: 第一、和解法。 协商和解是指债权债务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直接进行协商或邀请第三人从中斡旋,解决纠纷。债权到期或即将到期时,债务人暂无能力偿还债务但有还款诚意的,债权人可以就履行债务的期限、方式、数额等同债务人进行磋商,敦促债务人履行债务或签订还款协议。 第二、调解法。 可向所在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书面调解申请。根据司法部颁布的《人民调解
保证人应该具有的资格: (一)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 (二)保证人作为保证合同的一方当事人,首先必须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三)主张代为清偿能力作为保证人的资格。 《公司法》第16条规定: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民间借贷一般采用借条的形式。借条的有效期是指借条的诉讼时效,借条的诉讼时效不影响借条本身的效力。只要是合法签订的真实有效的借条无论多久,借条本身都是有效的。时间只是确保是否超过了诉讼时效,是否会得到法律的保护问题。诉讼时效是3年。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犯罪对象只限于三种财物: 1、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 2、他人的遗忘物,遗忘物不等于遗失物,也不同于遗弃物; 3、他人的埋藏物。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侵占罪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如果债务人无力还债,债权人可以要求保证人还债,偿还债务之后保证人可以向债务人追偿。债务人不还债,债务人和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 《担保法》第十六条,保证的方式有: (一)一般保证; (二)连带责任保证。
仅凭借据能要回借出的钱,但是需在此基础上审查双方的借款合意和审查借款实际行为是否真的履行,以此来佐证借条的证据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十条的规定,借条效力优于其他的证据完全证明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
借给他人钱时利息的约定,由双方当事人自愿协商约定,私人借款利息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利率的四倍。只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法律是允许的,并予以保护。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