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的税率从低往高分别是0%、6%、11%、17%这四类征收率,根据其行业不同,适用的征收率也有所不同。 一般纳税人税率适用范围:一般纳税人0%征收率的适用行业为进出口货物;一般纳税人6%征收率的适用行业包括现代服务业、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 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一般纳税人11%征收率的适用行业包括陆路运输含铁路、水路运输、航空运输
1、计税方法:一般纳税人采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而小规模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方法; 2、税率与征收率: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而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增值税征收率; 3、纳税申报周期:一般纳税人的纳税申报是按月,而小规模纳税人的纳税申报一般是按季度。 一般纳税人每个月都需要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而小规模纳税人只需要在每年的1月初、4月初、7月初和10月初进行四次纳税申报。 4、
给小三写的借条有效与否,可以从以下几点分析: 第一,双方之间是否存在真实的债权债务关系; 第二,债务的用途,性质; 第三,是否为了侵害夫妻另一方的合法权益。 如果欠条是被逼迫写的,不是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两人间也不存在真实的债权债务关系,则欠条没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七条,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
上了诈骗金融网络通缉犯名单有何后果,金融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事实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或者金融机构信用,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的行为。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
按手印的手写欠条有法律效力,根据民法通则规定需要具备以下要件: 1、必须是能够证明有欠债事实的内容。 2、必须是真实意思的表示。 3、欠条的取得必须合法。 欠条一般由标题、正文、落款三部分组成。 (一)标题:欠条的标题一般由文种名构成,即在正文上方中间以较大字体写上“欠条”两字。也有的在此位置写上“暂欠”或“今欠”字样作为标题,但这种标题正文则在下一行顶格写。
贷款公司倒闭抵押房怎么解押,去公证处把抵押解了。 抵押贷款的贷款条件: 1.有合法的身份; 2.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 3.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 4.以新购住房作最高额抵押的,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房龄在10年以内,且备有或已付不少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的首付款; 已购且办理了房子抵押贷款的,原房子抵押贷款已还款一年
根据《两高关于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司法解释》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 (二)恶意透支,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
(1)信用卡逾期滞纳金。 (2)逾期利息。 (3)不良信用记录。信用卡逾期还款记录会进入央行征信系统生成不良信用记录。 (4)面临诉讼。如果信用卡超过3个月不还款,银行就请律师向用户发出律师函,并向法院提起诉讼。 (5)恶意透支的刑事责任。恶意透支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将以信用卡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
商业承兑汇票是商业汇票的一种。是指收款人开出经付款人承兑,或由付款人开出并承兑的汇票。对于商业承兑汇票到期无力支付的,要积极和对方联系,了解是由什么原因造成商业承兑汇票到期无力支付的。了解清楚后,如果双方有可以共同认同的临时解决办法就私下解决。但如果对方是故意或无力支付的,就可以转入法律诉讼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十七条票据权利在下列期限内不行使而消灭: (一)持票人对票
信用卡欠款5000元,已逾期,按现行规定,本金未超过一万元的,不构成刑事责任的,公安机关一般不会介入的,但是银行可以起诉欠款人的。 信用卡欠款不还一般是属于民事纠纷,但如果是提起民事诉讼法,法院就会立案。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
应当受到处罚,虽然被骗属于被害人,但是参与赌博触犯了《治安处罚法》,虽然不构成犯罪,也应受到治安处罚,罚款500元以下或拘留5日以下。 【法律依据】: 《治安处罚法》第七十条: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放高利贷可能构成犯罪, 利率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4倍就属于高利贷,一般非法获利50万以上,就要判刑3年以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六条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