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证和私人抵押是可以的。个人所有的国有土地是可以的,像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能抵押。土地使用证在中国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某商店的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的可以申请续期。只要土地使用者依据法律规定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了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房产外,政府部门应当予以批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
第一条,为了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维护土地市场秩序,促进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土地使用权),依照本办法实行出让、转让、出租、抵押制度。但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除外。 农业、林业、水利系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用于非
上海市征地土地补偿费标准: 1、土地补偿费、依法应支付给集体的安置补助费、集体所在的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由被征地单位管理和使用。 2、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归青苗和附着物的所有者所有。 3、安置补助费的归属、使用: (1)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其管理和使用。 (2)由其他单位安置的,支付给安置单位。 (3)不需要统一安置
程序如下: 1.政府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 2.政府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等现状进行调查。 3.获批后,政府按照《征用土地公告办法》规定公告征地批准事项。 4.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当地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公告。 5.与被征地单位协商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 关于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土地管理法》有下列规定:
拆迁如何加强监管方面不出现腐败问题: 1、完善制度,严格管理控制拆迁“工作费用”; 2、制定严格的拆迁工作程序,加强责任制; 3、进一步规范拆迁市场,建立统一的房屋残值计算标准和完善的评估制度,严格执行标准,严格执行招投标、议标和项目变更的程序规定,真正做到公平、公正、公开、规范; 4、行政执法部门、司法部门结合自身工作。 【法律依据】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
广东省征地补偿农村征地补偿新政策: 一、土地补偿费 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二、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 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的办理程序如下: 1、向所属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由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对申请者的用地进行地籍调查、地籍测量等; 3、先由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进行审核,再报县国土资源局审核; 4、审核通过的,批准并进行公告; 5、无异议的,由县人民政府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
有关公司土地使用费的具体标准,没有全国统一的规定,应根据场地的用途、地理环境条件、征地拆迁安置费用和企业对基础设施的要求等因素,由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标准和办法,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土地有偿使用费和其他费用后,方可使用土地。 自本法施行之日起,
我国土地使用权的形式主要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出让土地使用权两种。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但是,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 (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 (四
土地使用权协议转让方式有买卖、抵债、交换、作价入股、合建、赠与、继承等等。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
《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是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加强对划拨土地使用权的管理而制定的。 【法律依据】 《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除出让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各种方式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第三条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出租、抵押活动,适用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