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经营权币不可以抵债,有以下相关规定: 《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规定,承包方以其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抵押或者抵偿债务的,应认定为无效。 对因此造成的损失,当事人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仲裁机构土地所在地的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县级农业局下属的农业经营管理站。 申请书应该包括: 申请人:户主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家庭住址等。 被申请人: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家庭住址等。 仲裁请求:与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承包土地流转或土地承包权益等有关的请求。 事实和理由:事情发生的经过,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关系,与本案的利害关系等。
国家农村土地赔偿标准是: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
广东省公路征地补偿农作物的标准是:一年的土地年产值,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经济价值高的农作物,征地部门还应该对其进行价值评估,结合评估结果确定具体的补偿标准。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军用土地管理,适应军队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房地产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军用土地是军队拥有使用权的国有土地,包括下列范围: (一)陆军设防、海防、空防、通信、二炮阵地、军队人防工程,试验场地,试验基地,训练场,靶场等国防工程用地; (二)部队、机关、院校、医院、疗养院、科研单位、干休
土地登记申请人应持有关土地权属来源证明相关材料,向当地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进行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土地权属审核,最后颁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条,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使用权。
划拨地土地使用权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国有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 《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但是,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 (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农村土地承包证户主的变更: 一、承包方填写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持合同书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三、村委会在申请书上签字盖章。 四、证明材料,主要是已变更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 五、承包方将申请书、有关证明材料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报送乡(镇)经管站审核。经审核后在登记簿上进行记载。 六、由乡(镇)人民政府向市人民政府提出变更登记书面申请和承
农民征地补偿标准江苏规定: 1、征用耕地的,按其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八至十倍计算; 2、征用精养鱼池的,按其邻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至十二倍计算,征用其他养殖水面的,按其邻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八倍计算; 3、征用果园或者其他经济林地的,按其邻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八至十二倍计算; 4、征用其他农用地的,按其邻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计算;
山东高速路征地补偿新标准: 1、耕地年产值按照1000元/亩确定。 2、征地补偿费标准调整为平均每亩16000元(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包干使用。 3、青苗补偿费标准,耕地为500元/亩,菜地为1000元/亩。 4、其他有关事项仍按省国土资源厅、省交通厅《关于高速公路建设征地拆迁补偿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国土资发[2004]76号)规定执行。 【法律依据】
河北省政府征地补偿的依据是《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需要注意: 1、转让合同的形式。 2、国有土地的权属调查和资信能力调查。 3、转让价格评估事宜。 4、有关税费。 5、权属变更程序与支付转让价款问题。 6、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后的转让问题。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十条,土地使用权出让,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年度建设用地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