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金是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指政府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并向受让人收取的政府放弃若干年土地使用权的全部货币或其他物品及权利折合成货币的补偿。 《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标准和办法,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土地有偿使用费和其他费用后,方可使用土地。 自本法施行之日起,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百分之三十上
农转非的程序是: 1、各区县人事局根据下达的指标数量和农转非人员的标准与条件,制定工作方案分配指标,对本地区本部门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遴选、审核; 2、各区县人事局对对初审合格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填写农转非人员审批表等资料; 3、各区县人事局对初审合格的家属农转非人员填写公务员、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家属农转非人员审批表等资料; 4、省市人事局审核; 5、各区县人事局
农村征地款分配原则是: 1、民主议定原则和合法性原则; 2、平等原则,要充分保障每个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村民享有平等的待遇; 3、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要公平合理地分配征地款。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根据我国现行《土地法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即商业土地使用法定年限是40年。
集体土地使用证丢了的处理方式是可以进行补办,土地权利人应当向原土地登记机关报失,在土地登记机关规定的媒体上声明其土地证书灭失; 提交补办土地证书的申请书等材料,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经审核后进行公告,予以补发。 【法律依据】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土地承包期限,根据《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 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法律依据】《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国家对耕地、林地和草地等实行统一登记,登记机构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
楼房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 【法律依据】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居住用地70年; 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仓储用地5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租赁土地不能取得土地使用证。租赁土地,土地的所有权并不发生转移,只是租用,因此,不能取得土地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依法由发包人取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条,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 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使用权。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解决土地征用补偿纠纷共有4种方式。 一是用协商的方式.自行解决,这是最好的方式; 二是用调解的方式,由有关部门帮助解决; 三是用仲裁的方式由仲裁机关解决; 四是用诉讼的方式,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寻求纠纷的解决。 【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的规定主要是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权属纠纷的救济途径,而不包括土地征收补偿纠纷的处理。
一般工厂土地使用期为50年。 【法律依据】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1、居住用地70年; 2、工业用地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回迁房只要取得房屋的所有权证,那么就可以进行买卖。 回迁房买卖时,买方除要求卖方提供回迁协议及其身份证明外,同时要注意该房是否有共有人,共有人是否同意,是否被抵押等。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屋,不得转让。即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是明确禁止买卖转让无证房屋的。
一户多宅多出的房屋拆迁时是否给予拆迁补偿,要结合具体的情况来认定: 1、面积总和符合宅基地面积标准; 2、因农房继承、赠与等合法途径形成的一户多宅的历史成因; 3、宅基地合法买卖(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成员); 4、因管理部门衔接问题造成的一户多宅; 5、符合当地分户建房条件未分户而另行建房造成的一户多宅。 以上五种情况是可以在拆迁中要求按照合法房屋的拆迁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