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房地产权证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实际面积与产权证不一致的,除违章建筑外,应以实际为准。 无房地产权证的,以相关批准文件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实际建筑面积小于相关批准文件记载的建筑面积的,以实际建筑面积为准。 相关批准文件未记载建筑面积的,或者虽无批准文件但在《城市规划法》实施以前已经建造用于居住的房屋,以有资质的房地产测绘机构实地丈量的建筑面积为准。 房屋所在地的省市、自治区在
土地使用证加名字的办理时间,一般材料齐全,经地籍调查、权属审核符合发证标准条件的:初始登记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完成; 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完成;土地其他权利登记及变更登记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完成。 【法律依据】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 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
房地产物业管理标准的条例的内容是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制定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 【法律依据】根据《房地产物业管理标准》第三条,国家提倡业主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服务企业。
属于土地增值税征税范围的情况: (1)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2)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屋开发建造后出售的; (3)存量房地产买卖; (4)抵押期满以房地产抵债(发生权属转让); (5)单位之间交换房地产(有实物形态收入); (6)合作建房建成后转让的; (7)非公益性赠与、赠与给除直系亲属和直接赡养人以外的。 【法律依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征地补偿相关规定有: 1、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2、对征地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市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市人民政府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 3、征地补偿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 【法律依据】
转让土地使用权属于财产转让收入,应缴纳增值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 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以转让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全部收入减去法定的扣除额后的余额为土地增值额,按照累进税率征收土地增值税。
企业进行非法征用土地就是为了非法占有土地,所以对非法征地的处理就是对于非法占用土地的处理。 《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 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 没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九条规定,征收土地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地补偿费用包括征地统一年产值综合补偿标准(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和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第二十条规定,征地补偿费中的土地补偿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保管。
房地产抵押评估中应注意的是: 1、押房产需是借款人名下房产; 2、在提供的婚姻关系证明书中,有离婚情况的,需提交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 3、需要明确贷款用途,抵押消费贷款一般只能用于装修、留学、就医等。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二条,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抵押。
根据不同的经营承包经营方式(以家庭承包经营的承包方、其他方式承包经营的承包方)由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依法登记、审核、核发。 【法律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七条,农村土地承包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的利益关系。
征地补偿安置的基本原则是: 1、保障失地农民生活水平不下降原则。 2、间接补偿原则。 3、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 4、平等原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组织管理和使用; 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