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闲置宅基地复垦,收回,转让或者商业化利用等。 《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五十二条的规定,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不确定土地使用权,将会被农村集体组织收回。
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石家庄流程: 一、申请; 二、变更地籍调查; 三、权属审核; 四、地籍测量; 五、注册登记; 六、填发土地证书。
农民不对土地进行确权,土地的权益就不会受法律的保护,没有确权的土地会收归集体或者国家所有,当遇到房屋或者土地征收的时候,当事人的权益是得不到保障的。 《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变更:先向房管所申请办理该房子的房屋所有权证,并变更到自己名下,再持变更后的房产证到乡镇国土所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
土地使用证的办理流程:1、土地登记申请书。2、土地使用权利人身份证或户口册复印件。3、土地使用的权属证明材料(政府行文)。4 、初始登记颁发的土地证书。5、建设用地批准书(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九条,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补偿的程序:拟订收回方案、听证、报批、下达决定书、注销登记、补偿等。 【法律依据】 《城乡规划法》第26条规定,城乡规划报送审批前,应当依法将城乡规划草案予以公告,并采取论证会、听证会或者其他方式征求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公告的时间不得少于三十日。
宅基地可以在本村村民之间互换。农村的宅基地及其地上房屋,可以在本村村民之间进行流转,流转的形式包括转让、互换、出租等形式。 《土地管理法》第62条第四款规定: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的处理方式如下: 1、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 2、准予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3、土地使用权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4、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
拆迁补偿是指房屋征收部门自身或者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依照我国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规定; 在征收国家集体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时,对被征收房屋进行立项评审,给予所有权人安置和迁移损失补偿。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7条的规定,安置补助费的计算标准: 1、(被征用地块需安置人数×补偿倍数)>15时总安置费=该被征地块前三年平均年产值×15。 2、(被征用
农民土地使用权租赁年限的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农村集体用地土地使用权能执行转让的可能性不大,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转移的除外。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十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