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征收标准和征收对象有以下规定: 《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 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第四条规定,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商品房认购书是商品房买卖双方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之前所签订的文书,是对双方交易房屋有关事宜的初步确认。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 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擅自转租纠纷可以由双方协商或诉讼解决,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 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手房买卖中违约有以下情形: 1、卖方将房屋直接卖给第三人。 2、卖方不按时交付房屋。 3、卖家不签收定金。 4、卖方要求提高房价办理过户。 5、卖方直接毁约。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房屋共有部分的费用承担有以下法律规定: 《城市异产毗连房屋管理规定》第九条规定,异产毗连房屋发生自然损坏(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坏,视同自然损坏),所需修缮费用依下列原则处理: (一)共有房屋主体结构中的基础、柱、梁、墙的修缮,由共有房屋所有人按份额比例分担。 (二)共有墙体的修缮(包括因结构需要而涉及的相邻部位的修缮),按两侧均分后,再由每侧房屋所有人按份额比例分担。 (
租赁物在租赁期间所有权发生变动的,不影响租赁。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第二百三十条规定,出租人出租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房屋租赁合同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及地址;房屋的位置、使用或建筑面积、装修的设施;房屋用途(居住或商业、办公、厂房等);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租金数额及支付的期限、币种、方式;房屋修缮责任;装修的约定。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抵押的房屋可以进行租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六条规定,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 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时,如果抵押人未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人对出租抵押物造成承租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抵押人已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权实现造成承租人的损失,由承租人自
房屋租赁纠纷诉讼中从以下方面举证: 1、证明当事人主体适格。 2、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的履行情况。 3、证明房屋租赁合同法律关系成立。 《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条规定,在合同纠纷案件中,主张合同关系成立并生效的一方当事人对合同订立和生效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主张合同关系变更、解除、终止、撤销的一方当事人对引起合同关系变动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 【法律依据】 《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办贷款: 一、办理贷款买房者同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并支付首付款; 二、具备按揭贷款条件的申请人向金融机构提出申请,提供真实个人资料; 三、买房办理贷款的金融机构对申请人的贷款条件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发放; 四、贷款买房借款人与贷款人签订按揭贷款合同; 五、贷款人接受借款人委托,依其指令将按揭贷款划入出开发商账户。 注意: 一、申请贷款前不要动公积金;
房屋租赁合同期限有以下规定: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五条规定,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