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上是没有留置权问题的,留置权只适用于动产,不动产和财产权利不适用留置权。 依据我国《担保法》第八十二条规定,本法所称留置,是指依照本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 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房屋交付阶段有以下风险: 1、开发商延期交房。 2、开发商违反先验房,再收房的市场原则。 3、开发商收取燃气初装费。 4、开发商(或物业)没交给购买人《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 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条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 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父母资助购买的房产离婚时分割有以下依据:《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 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购房协议的生效,在一般情况下,由买卖双方签署协议时便生效。但如果协议中约定协议是必须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时才生效的话,那么就是办理登记备案时才生效,否则的话,其就没有生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当事人以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 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
未还清贷款的房子在实际操作中是可以买卖的,但要在前期做好相应的工作。而具体的操作方向和步骤则应根据该房产的具体情况和房主的具体要求而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九条的规定,依照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手续; 或者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才生效,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当事人仍未办理批准手续的,或者仍
购房者在购买二手房时首先要注意房屋手续是否齐全,房屋产权是否明晰,避免因售房者无权或擅自处分房屋所带来的风险; 其次要注意交易房屋是否在租,我国法律认可买卖不破租赁,也就是说,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对抗先成立的租赁合同; 最后要在签订合同时明确约定,对合同主体、权利保证、房屋价款、交易方式、违约责任、纠纷解决、签订日期等一些细节问题全面考虑并约定清楚。对以上约定清楚,可以进一步避免不必要
不动产申请变更登记的情形: (一)权利人的姓名、名称、身份证明类型或者身份证明号码发生变更的; (二)不动产的坐落、界址、用途、面积等状况变更的; (三)不动产权利期限、来源等状况发生变化的; (四)同一权利人分割或者合并不动产的; (五)抵押担保的范围、主债权数额、债务履行期限、抵押权顺位发生变化的; (六)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最高债权额、债权确定期
房屋质量有问题,可以要求退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三条规定: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未到期的房屋租赁合同私人解除,首先需要双方进行协商,协商内容包括违约金金额、公用事业费支付以及后续交接和搬离,并签订《解除租赁合同确认书》。 如果无法协商一致,则单方应该发出催示函,并告知回复日期。如果仍然没有效果,则应提起诉讼解决问题。 《合同法》第93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房屋转租有以下注意事项: 1、须获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 2、转租期限一般不得超过原租赁期限。 3、承租人不退出租赁关系,既享有承担原租赁合同中的承租人权利义务,也享有承担新转租合同中的出租人权利义务。 法律依据:《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 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个人住房房产税的征收有以下规定:《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