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因买卖二手房产生了大量的法律纠纷,虽然买卖双方按照法律的规定签订了二手房买卖合同,但是在实际履行当中总是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 根据我国《物权法》第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由此我们可以得知,在房产已过户房款未付清的情况下,房屋的产权已发生了转移。 因此,卖方可以通过向法院
房地产土地使用税核减具体规定中关于如何减免土地使用税的问题: 按照税法规定,施工企业可以享受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税优惠包括: (1)按照《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和(88)国税地字第015号等文件的规定,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用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税5年至10年。 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用地以土地管理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为依据确定;具体免税期限由各省、自治区、
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条:房产税在下列地区征收: 一、城市按市行政区域(含郊区)的区域范围; 二、县城按县城镇行政区域(含镇郊)的区域范围; 三、建制镇按镇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区范围,不包括所辖的行政村; 四、工矿区指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非农业人口达二千人以上,工商业比较发达的工矿区。开征房产税的工矿区须经省税务局批准。
一楼小院防止高空坠物频频发生的措施。 一、设置雨罩等防止物体坠落伤人的安全措施:根据《住宅设计规范》第423条,住宅的公共出入口位于阳台、外廊及开敞楼梯平台的下部时,应采取设置雨罩等防止物体坠落伤人的安全措施。 二、发布高空坠物告示。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
一楼庭院防高空坠物的防范有下列措施: 一、设置雨罩等防止物体坠落伤人的安全措施:根据《住宅设计规范》规定,住宅的公共出入口位于阳台、外廊及开敞楼梯平台的下部时,应采取设置雨罩等防止物体坠落伤人的安全措施。 二、发布高空坠物告示。 【法律依据】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
一楼防止高空坠物有下列方法: (一)注意建筑施工工地的坠落物。 (二)要小心高楼的墙面装饰物和窗户玻璃碎片。 (三)购买高空坠物险。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一楼带小院防高空坠物的防范有下列措施: (1)设立高层建筑户外附属设备安装标准。 (2)加强高层建筑玻璃幕墙以及门窗玻璃的安全防护规范措施。 (3)在高层建筑最底层的四周,增加预防高空物体坠落的外延结构,或增加每一栋高层建筑的底层四周防坠落物体的金属结构设施。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
解除房屋租赁合同证明的内容如下: 1.写明出租方(甲方)与承租方(乙方)信息。 2.写明双方责任与义务,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现该租赁房屋的所有权人甲方成为《租赁合同》的出租方;租赁房屋的所有权人甲方与乙方和丙方自愿解除《租赁合同》。 3.结尾: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
如果因为开发商迟延交房,按照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的您可以行使合同解除权,向开发商发解除合同的通知,要求退房,并赔偿损失。开发商如果不同意的话,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法院确认合同解除,开发商退房并赔偿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严格履行与诚实信用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房屋所有权的取得,分为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两种。 原始取得是指由于一定的法律事实,根据法律的规定,取得新建房屋、无主房屋的所有权,或者不以原房屋所有的人的权利和意志为根据而取得房屋的所有权。 继受取得,继受取得又称传来取得,是指根据原房屋所有人的意思接受原房屋所有人转移之房屋所有权,是以原房屋所有人的所有权和其转让所有权的意志为根据的。 《物权法》第三十九条,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
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房产纠纷案件受理的情况,法院都会不立案受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
卖房违约金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二十条,因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