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写小说用真人真事侮辱他人侵害他人名誉权吗

损害赔偿 2023-04-25 10:46 标签: 名誉权

一、写小说用真人真事侮辱他人侵害他人名誉权吗?

写小说用真人真事侮辱他人,侵害了他人名誉权。但行为人发表的文学、艺术作品不以特定人为描述对象,仅其中的情节与该特定人的情况相似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二、名誉侵权应该如何认定

名誉侵权行为的认定:

1、行为人确有名誉损害,造成受害人的社会评价降低;

2、行为人名誉损害行为具有法益侵害性,名誉权的侵害对象具有明显特征;

3、损害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有明显字眼存在名誉侵权;

4、主观上故意损害他人名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 【名誉权】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七条 【作品侵害名誉权】行为人发表的文学、艺术作品以真人真事或者特定人为描述对象,含有侮辱、诽谤内容,侵害他人名誉权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该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行为人发表的文学、艺术作品不以特定人为描述对象,仅其中的情节与该特定人的情况相似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戴春锋律师

戴春锋律师

北京中银(赣州)律师事务所

房产纠纷 婚姻家庭 建筑工程 法律顾问 劳动工伤
咨询律师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