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担保公司注销还会有连带责任吗
民法典规定,公司作为法人组织,公司注销后法人资格消灭,一般不再承担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十条 【法人民事责任承担】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六十八条 【法人终止的原因】有下列原因之一并依法完成清算、注销登记的,法人终止:
(一)法人解散;
(二)法人被宣告破产;
(三)法律规定的其他原因。
法人终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二、公司注销程序是什么
1、由公司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的决议,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2、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决议后15日成立清算组。清算开始之日(决议解散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登记机关、税务部门、劳动部门及开户银行。
3、到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清算指南》、《清算报告书写格式》、《清算备案申请书》等表格,办理清算组备案。
4、在工商局认可的报刊上刊登清算公告。
5、制作清算开始日的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6、办理国税、地税完税证明。
7、清算公告满三个月后,制作清算结束日的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8、制作清算分配方案。
9、由清算组制作清算报告、清算期内收支报表和各种财务帐册,报股东确认。
公司歇业后未注销登记,也无清算组织负责清理债权债务的,公司和清算主体为共同诉讼主体;公司歇业后,被登记主管部门注销登记,但无清算组织负责清理债权债务的,负有清算之责的主体为诉讼主体。因此,只有经过合法的清算、注销程序,公司才能从法律意义上消灭,公司及负有清算责任的清算主体才能免除相关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条 【法人民事责任承担】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八条 【法人终止的原因】有下列原因之一并依法完成清算、注销登记的,法人终止:
(一)法人解散;
(二)法人被宣告破产;
(三)法律规定的其他原因。
法人终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2026-01-17 16:20
一、立即行动的核心步骤
紧急收集证据
保留转账记录、资产转移合同、交易凭证等文件,证明转移行为存在。
关注房产过户、车辆登记、股权变动等异常交易,留存银行流水、聊天记录等辅助证据。
申请财产保全
在起诉前或诉讼中,向法院申请查封、扣押、冻结债务人现有或已转移的资产(需提供担保)。
防止债务人进一步隐匿或处置财产,保障后续执行。
2026-01-17 10:19
1. 效力范围的具体内容
反担保的核心效力范围与担保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后的追偿权一致,主要包括以下四类:
主债权及利息:
即担保人代为清偿的债务本金(代偿款)及法定/约定利息。若约定利息,需符合法律规定的利率上限。
违约金:
若主合同或反担保合同约定了违约金条款,且债务人违约导致担保人额外支出违约金,该费用可纳入反担保范围。
损害赔偿金:
因债务人违约导致担保人遭受的直接或间接损失(如资金占用损失、信用损失等)。
实现债权的费用:
担保人行使追偿权时产生的必要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执行费、差旅费等。
2026-01-16 09:39
按份共同保证
若担保合同明确约定各担保人承担按份责任,每个担保人仅需在约定份额内承担责任。
示例:债务100万元,甲乙担保人约定甲承担60%、乙承担40%,则债权人仅能分别要求甲承担60万、乙承担40万。
连带共同保证
若担保合同未约定份额或约定不明,视为连带责任保证。债权人可要求任一担保人承担全部债务。
示例:债务100万元,甲乙为连带担保人,债权人可要求甲或乙单独偿还100万元。承担全部债务的担保人,可向债务人追偿,或要求另一担保人分担50万元(通常按平均分担原则)。
2026-01-16 09:19
一、单纯欠款纠纷通常不可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法律定性
欠款纠纷属于财产权益纠纷,而精神损害赔偿主要适用于人格权(如生命权、健康权、名誉权等)受到侵害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前提是存在人身权益受损或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遭受侵害。
司法实践
法院通常认为,债务纠纷未直接侵害债权人的人格权,单纯的欠款不还不会导致精神损害赔偿责任。因此,大多数判决仅支持偿还本金、利息等财产性诉求。
2026-01-16 09:15
欠钱录音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视听资料证据类型,具备法律效力,但须满足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三要素。若能与其他证据(如转账记录、借条等)形成证据链,将显著增强证明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