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担保人之间是否承担连带责任
两个以上担保人为债务担保,如果是保证担保,并且约定承担连带责任的,担保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七十八条 【连带责任】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
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
连带责任,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方式】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八十八条 【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二、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是什么
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是指担保物权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在实行担保物权时,就担保物权标的物价值优先受偿的债权范围。
《民法典》规定,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依据以上规定,物权担保范围的确定有两种方式:
一是约定。如设立担保物权时,债权人与担保人已经就担保物权担保的范围在合同中约定,则从其约定。
二是法定。如担保合同对物权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则担保物权担保的范围应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予以确定,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即包括主债权和主债权派生的从债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八条 【连带责任】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
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
连带责任,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方式】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2026-11-02 15:52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2026-11-02 15:48
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这是所有财产保全(包括诉前保全)必须遵守的核心规则——保全的对象不能随意扩大到与你主张的债权无关的主体、无关的财产,这是判断能否保全配偶财产的根本依据
2026-11-02 15:09
2026-10-31 10:39
您当初为配偶的贷款签订的担保合同,是您和债权人(银行、金融机构或其他出借人)之间的独立约定,不会因为您和前夫解除婚姻关系,就自动失效或免除您的担保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规定:“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只要担保合同合法有效,您作为保证人的责任就受合同约束。
2026-10-31 09:23
同居关系不属于法律认可的夫妻关系,因此不能直接适用《民法典》中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规则;同居期间男方的债务,原则上属于男方的个人债务,只有满足法定特殊条件时,才可能被认定为双方共同承担的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