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实际借款金额与欠款凭据上的借款金额有出入,除非相关方具备十分确凿的证据来证实实际发生的借款金额,否则应优先以借条记录中的金额作为基准。
针对借款实际发生金额与欠条上所载明的数额存在差距这一现象,需要由做出此主张的一方提交充分的证据,以便证明在撰写欠条时存在由于笔误或双方共有的疏忽所造成的误差,进而依循实际发生的借款金额来执行双方约定的借款协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形式和内容】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2026-01-21 09:43
优先受偿债权:
担保物权(如抵押、质押)或法定优先权(如劳动报酬、工程款等)的债权人优先受偿。例如,若债务人名下的房产已抵押给某银行,拍卖所得款项需优先清偿该银行的债权。
普通债权:
若财产充足,普通债权按法院采取查封、冻结等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若财产不足,则启动参与分配程序,普通债权人按债权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2026-01-20 11:01
一、起诉条件分析
单凭欠条可立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22条,起诉需满足以下条件:
原告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
有明确的被告;
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及事实理由;
属于法院受案范围且管辖正确。
欠条的作用:欠条能证明双方存在债权债务关系,满足“事实理由”的起诉条件,法院应当受理案件。
2026-01-19 09:26
2026-01-19 09:16
2026-01-19 09:05
一、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
债权人无过错
连带赔偿责任:担保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
责任限额:担保人承担的责任不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
过错认定:如债权人明知担保人资质不符仍接受担保,或担保人故意隐瞒担保物瑕疵等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