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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三金需要返还吗

婚姻家庭 2024-04-08 09:26 标签: 离婚 三金

在法律视角下,若被判定为属彩礼范畴之物项,即三金。那么在当事人历经法律程序完成婚姻注册之后,若决定离婚,原物件三金应依法予以退还;反之,若当事人已于婚后共同生活,则在面临离婚状况之下,三金毋须退还。倘若经法律鉴定后,认定三金不享有彩礼属性,系当事人自发赠予对象并未带有任何附加之以缔结合法婚姻目的赠予条件。在此情况下,当事人在面对离婚纠纷时,该实体物品三金并不需要返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赠与人的法定撤销权及其行使期间】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马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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