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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方有权不让探视吗

婚姻家庭 2024-05-07 09:27 标签: 探视

在解除婚姻关系之后,即便由本人承担起了照顾子女的责任,亦不能剥夺另一方享有的探望孩子的权益。
这点在我国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中有着明确的规定。
也就是说,无论是未直接照看孩子的那一方向父母中的任何一方提出探望要求,都是应当获得尊重和支持的。
除非存在着某些可能对孩子身心健康构成严重威胁的特殊情况,例如有人曾经实施过虐待儿童的恶劣行径等,否则都不应轻易地终止其探望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父母的探望权】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王广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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