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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名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废标该如何处理

建筑工程 2024-05-11 08:57 标签: 中标候选人

若中标的一方未能以合理的理由拒绝与招标机构签署相关合约,那么这种行为就构成了违约的事实。
在这种情况下,招标机构将有权保留中标的一方向其支付的招标保证金额度,不再予以退还。
同时,如果这笔保证金并没有足额支付,或者是无法满足赔偿需求的话,招标机构还有权利要求中标的一方赔偿给他们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
如果双方之间的协商仍然无法达成共识,招标机构可以考虑通过法律诉讼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当中标的一方选择放弃中标项目之后,招标机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向排名第二的候选者发送中标通知,或者是选择重新进行招标活动,以此来妥善处理中标项目的后续事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五条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张冬青律师

张冬青律师

重庆杏林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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