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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中,精神损害赔偿的时效期是多久

婚姻家庭 2024-07-04 08:38 标签: 精神损害赔偿

离婚案件中,精神损害赔偿的时效期为三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这意味着,如果在离婚后发现对方有过错行为并希望提起精神损害赔偿诉讼,应在发现该过错行为后的三年内提起诉讼。超过这一时效期限,可能会丧失提起诉讼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李明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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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南鼎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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