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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总承包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的吗

建筑工程 2024-07-25 09:15 标签: 工程总承包价款 优先受偿权

工程总承包价款在特定条件下享有优先受偿权。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如果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工程价款,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这意味着,在发包人拖欠工程款的情况下,承包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实现其工程价款的优先受偿权。

但请注意,这种优先受偿权并不是绝对的,它受到一定条件和法律程序的限制。因此,在实际操作中,承包人需要详细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并在必要时寻求专业法律帮助,以确保其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此外,如果涉及到多个债权人的情况,优先受偿权的行使可能会更加复杂。在这种情况下,承包人需要与其他债权人协商,或者通过法律程序来解决债权分配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 【发包人未支付工程价款的责任】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吴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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