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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驳回后还能再申请吗

知识产权 2024-09-28 08:36 标签: 商标注册

商标注册驳回后还能再申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商标注册申请被驳回后,申请人有权在收到驳回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将对此进行复审,并作出决定。若复审结果支持申请,则商标注册流程可以继续进行;若复审维持驳回决定,申请人则可以选择修改商标设计或调整申请策略后重新申请。

此外,即使商标申请被驳回,申请人还可以选择修改商标后重新申请,或者对商标局的驳回决定提出行政诉讼。如果商标被驳回的原因是可以修改的,例如商标设计过于简单、与已注册商标近似等,申请人可以修改商标设计,避免与已注册商标冲突,然后重新提交商标注册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四条 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朱竟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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