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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上担保人有效期是多久

债权债务 2025-02-12 16:13 标签: 借条 担保人

  借条上担保人的有效期,即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

  一般保证与连带责任保证的区别

  一般保证:若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方式,则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在一般保证中,若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内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则保证人可免除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在连带责任保证中,债权人有权在保证期间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当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时,从债权人提出要求之日起,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开始计算。

  特殊情况下的保证期间

  若借条上未明确约定保证期间,且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也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则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若借条上明确约定了保证期间,但该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则视为没有约定,适用上述六个月的默认保证期间。

  综上所述,借条上担保人的有效期主要取决于保证方式以及约定情况。在一般情况下,若未约定保证期间,则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应在此期间内行使权利,否则可能面临保证人免责的风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高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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