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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第一步该做什么

婚姻家庭 2025-02-13 17:17 标签: 离婚 协议

  协议离婚是夫妻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方式,通常比诉讼离婚更为简便快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协议离婚的第一步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达成离婚合意

  沟通协商:夫妻双方应就离婚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确保双方都同意离婚,并对以下关键事项达成一致意见:

  子女抚养:确定子女由谁抚养、抚养费如何支付、探视权安排等。

  财产分割:明确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方案,包括房产、存款、车辆、股票等。

  债务分担:确认夫妻共同债务的分担方式。

  其他事项:如是否需要经济补偿、是否有其他特殊约定等。

  2. 签订书面离婚协议书

  起草协议:在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应当将协商结果以书面形式固定下来,形成《离婚协议书》。该协议书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双方的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等);

  离婚意愿的声明;

  子女抚养的具体安排;

  财产分割的具体条款;

  债务分担的具体条款;

  其他双方认为必要的条款。

  签字确认:双方应在协议书上签字并注明日期,确保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

  3. 准备相关材料

  在签订离婚协议书的同时,还需要准备好以下材料,以便后续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身份证明: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结婚证:双方的结婚证原件;

  户口簿:双方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双方各持一份,婚姻登记机关留存一份;

  近期免冠照片:部分地区可能要求提供双方的近期免冠照片(具体要求可咨询当地婚姻登记机关)。

  4. 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预约登记:部分地区的婚姻登记机关实行预约制度,建议提前通过电话或网上平台预约离婚登记时间。

  提交材料:双方亲自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离婚申请,并递交上述准备好的材料。

  注意事项

  冷静期:这是《民法典》新增的规定,旨在给夫妻双方一个冷静思考的机会,避免冲动离婚。冷静期内,任何一方都可以撤回离婚申请。

  亲自到场:离婚登记必须由双方亲自到场办理,不能委托他人代办。

  法律效力:离婚协议书一旦签订并经婚姻登记机关确认,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严格遵守协议内容。

  通过以上步骤,您可以顺利完成协议离婚的第一步。如果有任何疑问或复杂情况,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婚姻登记机关工作人员,确保整个过程顺利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谭淑娟律师

谭淑娟律师

北京东卫(重庆) 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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