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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有义务偿还丈夫的债务吗

婚姻家庭 2025-05-24 14:28 标签: 妻子 有义务 债务

妻子是否有义务偿还丈夫的债务,需根据债务性质判断。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妻子需共同偿还;若为丈夫个人债务,妻子通常无义务偿还。

具体分析:

共同签署或事后追认的债务

若妻子与丈夫共同在借条、合同等文件上签字,或以口头/书面形式事后明确认可债务(如回复债权人同意还款),则需共同偿还。

举例:丈夫借款装修房屋,妻子在借条上签字,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用于家庭日常生活的债务

丈夫以个人名义借款用于家庭日常开支(如水电费、子女学费、医疗费、衣食消费等),即使妻子未签字,也需共同偿还。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64条,夫妻一方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属于共同债务。

用于共同生产经营的债务

丈夫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经营的企业、店铺等,或债务收益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如经营性贷款用于家庭开支),妻子需共同偿还。

举例:丈夫借款购买设备用于夫妻共有的餐馆经营,该债务由双方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李林律师

李林律师

北京市仁人德赛(盐城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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