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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两次需要两个人一起去吗

婚姻家庭 2025-06-12 15:17 标签: 协议离婚 两人 一起去

根据中国法律规定,协议离婚程序中双方必须共同亲自到场两次,无论是第一次还是第二次申请。以下是具体规定和流程解析:

核心结论

协议离婚需要双方共同办理且必须亲自到场两次:

第一次共同到场:提交离婚登记申请;

第二次共同到场:冷静期届满后领取离婚证。

无论申请次数,两次到场均为法定要求,不可由他人代理。

流程细化说明第一次申请(需双方共同到场)

提交材料:双方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076条明确要求离婚登记必须“双方自愿”,且需亲自办理手续。

冷静期(30天)

自提交申请之日起30日内为冷静期,任何一方可单方撤回申请(撤回无需双方共同到场)。

若撤回或超期未领证:需重新申请离婚登记,流程重新开始(仍需双方共同到场两次)。

第二次申请(需双方共同到场)

冷静期届满后30日内,双方必须再次共同到场申请发放离婚证。

若未共同到场:视为撤回离婚申请,需重新启动流程(再次共同到场两次)。

特殊情况说明

首次申请未完成,第二次申请仍需双方到场

若第一次申请因撤回或超期失效,第二次申请仍需双方共同提交材料及领取离婚证。

不存在“简化流程”:每次申请均需重新履行两次到场义务。

一方无法到场

若因疾病、身处境外等客观原因无法到场,需改为诉讼离婚程序(法院调解或判决离婚)。

实务建议

提前协调时间:确保双方能在冷静期结束后30日内共同到场领证,避免重复申请。

协议条款明确性:离婚协议书需详细约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内容,避免因争议导致流程反复。

诉讼替代方案:若一方无法配合到场,可通过法院调解离婚(调解书效力等同离婚证,流程更快)。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田庚律师

田庚律师

河南振铭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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