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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起诉的期限一般是多久

刑事辩护 2025-06-17 10:58 标签: 审查起诉 期限 一般是多久
一、一般审查起诉期限

具体规定:

普通案件:一般应在1个月内完成审查;

重大、复杂案件:经检察长批准,可延长15日,总计1个半月

二、补充侦查后的审查期限

具体情形:

退回补充侦查

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时间为1个月

补充侦查后,检察院需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即再次获得1个月+15日的审查时间);

退回补充侦查不得超过两次

自行补充侦查

检察院自行侦查或补充证据的,补充侦查期限不计入原审查起诉期限,但需在合理时间内完成。

三、延长审查起诉的特殊情形

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涉及专门性问题需鉴定

因鉴定等不可抗力导致审查受阻的,不计入审查起诉期限。

重大、疑难、复杂案件

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可延长审查期限(需结合案件具体情况判断)。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

若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可能加快审查进度,但法律未明确缩短期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马彤宇律师

马彤宇律师

上海市毅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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