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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债权不能转让

债权债务 2025-07-18 16:08 标签: 什么情况 债权 不能转让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特定身份或信任关系的债权

基于人身属性(如赡养费、抚养费请求权)或特定信任关系(如委托合同中的代理权)产生的债权,因依赖特定主体而不可转让。

示例:甲委托乙处理个人隐私事务产生的债权,因涉及人身信任关系,不得转让。

专属性权利

专属于债权人的权利(如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劳动报酬请求权),因与债权人身份直接关联,禁止转让。

二、依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约定禁止转让条款的情形

若债权人(转让人)与债务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债权不得转让”,则债权人违反约定的转让行为无效。

例外规则

非金钱债权约定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如第三人不知该约定且支付合理对价,转让有效);

金钱债权约定不得转让的,无论第三人是否善意均无效。

示例

甲向乙借款100万元,约定“不得转让债权”,若甲将债权转让给知情的丙,则转让无效;

若丙不知情且支付合理对价,甲转让非金钱债权(如货物交付请求权)给丙,丙可主张权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法律明确禁止转让的债权

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特定法律限制的债权(如国有资产处置需审批、司法机关冻结的债权)。

示例:法院查封的债权在解封前不得转让。

恶意转让损害他人权益

若转让行为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如逃避债务、转移财产),法院可直接认定转让无效。

参考案例:林某某祥案中,其在负债累累且被强制执行期间无偿转让债权给妻子,法院认定转让违反法律规定,驳回受让人请求。

四、其他限制情形

未履行通知义务的转让对债务人无效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民法典》第546条),但转让人与受让人之间的协议仍有效。

从权利转让限制

主债权转让时,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从权利(如担保权中的人身属性条款)不得一并转让。

操作建议

审查债权性质与合同条款:转让前核实债权是否涉及身份属性、是否存在禁止转让约定;

履行法定程序:转让金钱债权时,通知债务人并留存书面证据;

避免恶意转让:确保转让行为不损害他人利益或规避法律义务,否则可能被法院撤销。

风险提示:违反上述规则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可能无法实现债权且需承担损失;恶意转让的,转让人可能面临赔偿责任或被追加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转让】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龚超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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