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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调解离婚后被告又反悔法院会如何

婚姻家庭 2025-08-15 16:32 标签: 起诉离婚 调解 被告 反悔

若被告在离婚调解书签收前反悔,法院将终止调解并直接判决;若在签收后反悔,原则上需履行调解协议,但存在法定例外情形时可申请再审或变更协议。

一、针对调解书未签收前的反悔

法律后果

离婚调解协议签字后,调解书需经双方当事人签收才生效。若被告在签收调解书前反悔,法院视为调解失败,将终止调解程序并及时判决离婚,不再依据调解协议内容处理。

实务操作

法院将重新审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争议等问题,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等规定作出判决。

二、针对调解书签收后的反悔

一般原则

调解书经双方签收后生效,具有与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被告反悔的,法院原则上不支持撤销调解书,另一方可直接申请强制执行。

例外情形

调解违反自愿原则:如被告能证明调解时受胁迫、欺诈(需提供录音、聊天记录等证据),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九条申请再审。

协议内容违法:如调解协议中财产分割损害第三人利益,或子女抚养条款违反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法院可裁定再审。

财产分割反悔:被告若认为财产分割协议存在欺诈、胁迫或显失公平,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可另案起诉请求变更或撤销,但需在协议签订后1年内提出。

子女抚养变更:若出现子女身心健康受损、抚养方丧失抚养能力等重大变化,可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起诉变更抚养权。

三、实务建议

调解阶段谨慎决策:签署调解协议前应充分评估条款合理性,避免轻率妥协。

及时固定证据:若调解过程中存在胁迫或误导,应留存通话记录、调解笔录等证据。

执行阶段的应对:

若调解书已生效且无违法情形,被告需履行义务,否则可能被列入失信名单;

若确有法定事由,应及时委托律师启动再审或变更之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订)》第一百零二条 保全范围
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订)》第二百零九条 申请检察院建议或抗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
(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
(三)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李本通律师

李本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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