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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离婚分居有啥条件

婚姻家庭 2025-09-05 16:37 标签: 离婚 分居 条件
一、分居原因的限定性

必须因感情不和分居

分居的根本原因必须是夫妻感情破裂,而非因工作调动、学习深造等客观原因导致的分居。例如:双方因长期争吵、性格不合而搬离共同住所的情形符合条件,但异地任职导致的居住分离则不属于法定离婚分居情形。

二、分居时间的连续性

分居需持续满两年

分居时间需连续计算满二年,中途恢复共同生活(如短暂同居)将导致分居期间重新计算。例如:2023年1月1日开始分居至2025年1月1日起诉离婚,期间未共同居住,则满足条件;若在2024年5月恢复同居一个月,则分居时间需从2024年6月重新起算。

三、分居行为的实质性

互不履行夫妻义务

分居期间双方需实质停止夫妻共同生活,包括但不限于:

停止共同居住和性生活;

经济上不再共同开支;

情感上无互相扶助行为。

例如:分居期间一方独自租房生活且双方无经济往来,可视为履行此条件。

四、证据的充分性

需提供有效分居证据

法院认定的关键证据包括:

书面分居协议(需明确分居原因及起始时间);

一方在外居住的租赁合同、水电缴费记录;

居委会或物业出具的居住证明;

第三方证人证言(如邻居、亲友);

双方通信记录(如微信、短信中关于分居状态的沟通)。

五、法定程序要求

调解前置原则

即使符合分居条件,仍需经过法院调解程序。若调解无效,法院方可判决准予离婚。

补充说明:分居期间财产处理

分居期间若无书面财产约定,双方所得收入原则上仍属共同财产。但一方因抚养子女、照料老人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可主张经济补偿;若存在转移、隐匿财产行为,过错方可能少分或不分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刘日坤律师

刘日坤律师

河北韬然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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