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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抵押合同是否必须登记方可生效

债权债务 2025-10-11 15:53 标签: 房屋抵押 合同 是否必须 登记方可生效

房屋抵押合同无需登记即可生效,但抵押权须登记方能设立。未办理抵押登记不影响合同效力,但债权人无法取得优先受偿权。

一、抵押合同生效规则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房屋抵押合同自双方依法订立时生效,登记并非合同生效条件。只要满足以下要件,合同即成立生效: 

抵押双方具备民事行为能力;

意思表示真实;

合同内容合法,不违反公序良俗。

示例:甲与乙签订房屋抵押合同但未登记,乙仍可依据合同要求甲履行抵押登记义务或承担违约责任。

二、抵押权设立规则

抵押权属于物权,《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明确规定: 

以房屋抵押的,必须办理抵押登记

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未登记的抵押权不成立。

未登记的法律后果

债权人不能就该房屋主张优先受偿权;

若债务人违约,债权人只能作为普通债权人主张债权(与其他普通债权人按比例受偿)。

三、实务操作指引

及时办理抵押登记

签订抵押合同后,应在30日内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抵押登记(《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明确合同条款

合同中可约定“抵押人拒不办理登记时的违约责任”,如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

证据留存

妥善保存抵押合同、催告办理登记的书面通知等文件,作为后续主张权利的依据。

四、常见误区澄清

误区:“未办理抵押登记,合同无效。”

正解:合同有效,但抵押权未设立。债权人可起诉要求抵押人配合办理登记或赔偿损失(《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第二款)。 

误区:“抵押登记后合同才生效。”

正解:登记是抵押权设立条件,与合同效力无关。即使未登记,合同仍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合同生效时间】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吴垒律师

吴垒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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