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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房父子能继承吗

婚姻家庭 2025-10-17 16:25 标签: 拆迁安置房 继承

拆迁安置房父子之间可以继承,具体需根据房屋性质(个人财产或夫妻共有)、是否存在遗嘱等因素确定继承方式及份额。若无争议,优先通过协商或遗嘱继承;协商不成时,可依法定继承或诉讼解决。

继承的基本条件

房屋权属明确

若安置房为父亲的个人财产(如婚前个人房产拆迁所得或明确约定归其所有),其死亡后可作为遗产由儿子继承。

若安置房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存续期间取得且无特殊约定),需先分割出母亲享有的份额,剩余部分作为父亲的遗产继承。

遗嘱优先原则

父亲留有合法有效遗嘱的,应按遗嘱内容分配安置房(如明确由儿子继承)。

遗嘱形式包括自书、代书、公证等,需符合《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至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的形式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遗嘱处分个人财产】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打印遗嘱】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 【录音录像遗嘱】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口头遗嘱】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王福东律师

王福东律师

辽宁广佑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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