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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姻家庭 2025-11-07 10:55 标签: 经济适用房 夫妻共同财产

经济适用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结合购房时间、资金来源、产权登记等情形综合判断。以下是具体分析:

一、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

婚姻存续期间购买且用共同财产出资

若经济适用房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且购房款来源于夫妻共同财产(如工资、经营收益等),即使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生产、经营、投资收益为共同财产。

婚后共同还贷且产权未明确约定

若一方婚前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但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贷款,则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未登记一方可主张补偿。

二、可能属于个人财产的情形

婚前全款购买且登记为个人所有

若经济适用房系一方婚前自行申请并全额支付购房款,且产权登记于其个人名下,通常认定为个人财产。

婚内购买但明确约定归个人所有

双方通过书面协议(如《婚内财产协议》)明确约定房屋归一方所有,且不违反法律规定,则该房屋可排除为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刘祖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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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文峻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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