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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未到庭参加诉讼能离婚吗

婚姻家庭 2025-11-07 14:22 标签: 一方 到庭 离婚

即使一方未到庭参加诉讼,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法院仍可判决解除婚姻关系。实践中需区分原告或被告未到庭的情形,并结合证据审查作出处理。

具体情形分析一、被告未到庭的情形

被告经传票传唤拒不到庭

若被告经法院合法传唤(两次以上传票送达),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中途退庭的,法院可缺席判决。

关键条件:原告需提供充分证据(如分居满两年、家暴、重婚等)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否则法院可能因证据不足驳回离婚请求。

被告下落不明

若被告下落不明,法院需通过公告送达(公告期60日)通知被告应诉。公告期满后被告仍不到庭的,法院可缺席审理并判决离婚。

注意事项:仅当被告确实无法通过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联系时,方可启动公告程序。

二、原告未到庭的情形

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法院可按撤诉处理。若被告提起离婚反诉且能提供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法院可对反诉部分缺席判决离婚。

原告因特殊情况无法到庭

如原告因疾病等客观原因无法出庭,可委托代理人或申请延期审理,不必然导致撤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订)》第一百四十六条 延期审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订)》第一百四十七条 法庭笔录
书记员应当将法庭审理的全部活动记入笔录,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法庭笔录应当当庭宣读,也可以告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当庭或者在五日内阅读。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认为对自己的陈述记录有遗漏或者差错的,有权申请补正。如果不予补正,应当将申请记录在案。法庭笔录由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签名或者盖章。拒绝签名盖章的,记明情况附卷。

李淼律师

李淼律师

北京倡信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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