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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怎样算提起诉讼

婚姻家庭 2025-11-15 15:33 标签: 离婚 提起诉讼
一、诉讼提起的实质条件

原告适格:须为婚姻一方当事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有明确被告:需提供被告的身份信息(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

存在婚姻关系:需提交有效婚姻证明(如结婚证)。

二、管辖法院的确定

一般原则:向被告住所地(户籍地)法院起诉;

特殊情形:

被告离开户籍地超过一年的,向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需提交居住满一年的证明);

原被告均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

优先向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无经常居住地的,可向被告现居住地法院起诉;

例外情形(可向原告住所地法院起诉):

被告在境外/下落不明/被监禁;

需提供出境记录、失踪宣告文书、刑事拘留证等证明。

三、立案必备材料

身份证明:原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婚姻关系证明: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结婚证遗失的,需提交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关系证明;

管辖依据材料(如适用):

被告居住证明(需明确载明连续居住满一年);

被告出境记录、刑事判决书等特殊情形证明材料。

四、诉讼成立的特别注意要件

符合起诉时间限制: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终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起诉(女方可起诉);

判决不准离婚后,无新情况、新理由的,6个月内不得再起诉。

主张感情破裂的初步证据:

虽然非立案必备材料,但建议提交分居证明、家暴记录、出轨证据等符合《民法典》第1079条规定的法定事由证明材料,以提高立案成功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男方离婚诉权的限制】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订)》第二十二条 特别规定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李晓慧律师

李晓慧律师

河南厚润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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