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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想离婚但对方坚决要离咋办

婚姻家庭 2025-11-15 15:48 标签: 离婚 坚决 不想

若您不愿离婚但对方坚决要求离婚,您仍有权利拒绝协议离婚并通过法律程序争取权益。但需注意:若对方能证明感情确已破裂且法院认定不具备和好可能,最终仍可能判决离婚。建议通过调解、积极应诉等方式争取权益。

具体应对策略一、拒绝协议离婚,强制进入诉讼程序

不签署协议

对方无法单方办理协议离婚,必须向法院起诉离婚。

法律底线:您有权拒绝签署离婚协议,婚姻关系不会因对方单方要求而解除。

二、诉讼阶段关键应对措施(一)争取调解和好

利用调解阶段

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调解是必经程序。您可主动表达修复婚姻的意愿,争取调解和好。

策略:提出共同生活改善方案(如共同就医、加强沟通),或通过亲友协助缓和矛盾。

(二)举证反驳“感情确已破裂”

收集有利证据

证明婚姻仍有维系基础:如近期共同生活记录、医疗陪护证明、家庭合影等。

针对性反驳:若对方以分居、感情不和等理由起诉,需提供证据反驳(如分居期间仍共同承担医疗费用、日常联系记录)。

利用法定例外情形

若您因重病丧失劳动能力或无生活来源,可主张对方需履行扶养义务,但需注意:扶养义务不直接阻止离婚。

三、延缓离婚判决的策略

首次诉讼应对

若对方无充分证据证明感情破裂(如无家暴、重婚等法定情形),法院可能在第一次起诉时判决不准离婚。

时间窗口:判决生效后6个月内,对方不得再次起诉,您可利用此期间修复关系。

后续诉讼风险

若对方在6个月后第二次起诉,法院倾向于认定感情破裂并判决离婚。

提前准备:即使最终离婚,需提前规划财产分割、债务承担和子女抚养方案(如有子女)。

四、离婚不可避免时的权益保障

财产分配倾斜

若您因重病导致生活困难,可要求多分共同财产。

关键证据:医疗费用清单、收入证明、债务凭证等。

债务合理分担

婚姻期间为治疗产生的债务属共同债务,对方需共同承担;若对方存在转移财产行为,可主张少分或不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 【夫妻相互扶养义务】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经济帮助】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刘疆律师

刘疆律师

北京市华鹏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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