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需撤销:冷静期(30日)结束后,若夫妻双方未在30日内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视为自动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婚姻关系继续存续。
已领离婚证才需复婚:若已领取离婚证,则婚姻关系解除,恢复关系需办理复婚登记。
具体适用场景1. 冷静期内反悔可主动撤回:冷静期间任意一方反悔,可持身份证、结婚证、《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到原申请机关撤回申请,无需对方同意。
2. 冷静期届满后未行动自动撤回:冷静期结束后30日内未共同申请离婚证,原申请自动失效,婚姻关系不受影响,无需额外操作。
3. 已申请离婚证但未领取未实际生效:即使申请离婚证但未领取,仍以实际领取离婚证时间为婚姻关系解除节点,未领取则婚姻存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
30日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任何一方可撤回申请;
30日办理期:冷静期届满后30日内,双方需共同申领离婚证,逾期视为撤回申请。
注意事项避免误判程序状态:冷静期结束后需严格计算30日办理期,超期则婚姻登记程序终结。
保留回执单:妥善保存《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作为撤回申请或后续操作的凭证。
复婚需登记:若已领取离婚证想恢复婚姻关系,必须重新办理结婚登记,不能自动恢复。
若有其他特殊情况(如一方胁迫、伪造材料等),建议咨询婚姻登记机关或律师进一步核实程序合法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2026-01-24 15:55
离婚后若一方不履行协议,需根据协议性质选择法律途径维权。若为自行签订的离婚协议书,需先起诉要求履行;若为法院出具的调解书或判决书,可直接申请强制执行。
2026-01-24 14:57
2026-01-24 08:50
一、冷静期内的法律权利
根据《民法典》第1077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为冷静期。在此期间,您可直接携带身份证件前往原登记机关撤回申请,无需对方同意。
二、不同阶段的处理方式
(1)冷静期内(30天):
单方即可撤回:只需携带身份证到民政局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
建议同步做好沟通:可邀请共同亲友或专业婚姻咨询师协助调解。
2026-01-23 16:20
2026-01-23 08:54
一、起诉离婚的基本流程
准备起诉材料
起诉状:需包含原被告身份信息、明确的诉讼请求(如判决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夫妻感情破裂的事实和理由。
证据材料:包括结婚证、身份证、财产证明(如房产证、银行流水)、感情破裂证据(如分居证明、家暴记录、出轨聊天记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