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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友出轨后,之前为她花的钱能要回吗

婚姻家庭 2026-04-08 08:40 标签: 出轨 花的钱 要回
一、日常小额赠与或共同消费:通常无法要回

这类花费是恋爱期间为了表达爱意、增进感情的常见支出,在法律上通常被认定为一般赠与,一旦交付,赠与即告完成,不能随意撤销。

典型例子:具有特殊含义的转账(如520、1314元)、节日红包、生日礼物、日常的餐饮、娱乐、旅游等共同消费。

法律逻辑:这些行为被视为您自愿为维系恋爱关系所作的付出,其目的在给付时已经实现。因此,女友出轨这一事实,通常不构成要求返还此类款项的法定理由。

二、以结婚为目的的大额赠与:可能可以要回

如果款项或财物是基于双方未来结婚的预期而给付的,则可能被认定为 “附条件的赠与” 。当结婚的条件因女友出轨而无法实现时,您可以主张撤销赠与,要求返还。

典型例子:彩礼、购房款、购车款、贵重首饰(如钻戒、金饰)等价值较高的财物。

关键点:您需要有证据证明该笔花费是 “以结婚为目的” ,例如聊天记录中提及“这是给咱们结婚用的”、“彩礼钱”等。女友出轨导致分手,使得赠与所附的结婚条件无法成就,您有权要求返还。

三、明确的借款:完全可以要回

如果款项的性质是借贷,那么这就是一个独立的债权债务关系,与恋爱关系是否存续、对方是否出轨无关。

关键点:您需要能够证明双方存在 借贷合意 。证据包括:明确约定借款和还款的聊天记录/录音、借条、备注为“借款”的转账记录等。

处理方式:您可以凭证据直接要求对方偿还。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解决。

四、“出轨”行为的法律意义

在法律层面,女友出轨(恋爱期间)本身并不直接产生赔偿或返还所有花费的权利。但是,它可能在以下两种情况下成为重要因素:

作为撤销“附条件赠与”的理由:如前所述,出轨导致结婚目的落空,是撤销大额赠与的关键事实。

作为行使法定撤销权的理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如果受赠人(女友)有严重侵害赠与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例如出轨行为对您造成了严重的精神损害),赠与人可以在知道此事后一年内行使撤销权。但这在实践中认定标准较高,通常更适用于前述“附结婚条件”的情形。

行动建议

梳理与定性:首先冷静梳理所有花费,根据上述分类对每笔钱款进行定性。

收集证据:这是最关键的一步。务必保存好所有转账记录(最好有备注)、聊天记录(提及款项用途、结婚打算、借款合意等)、购物凭证、录音录像等。

优先协商:在证据准备相对充分后,可以尝试与对方沟通,明确您的诉求(如返还彩礼或借款)。

考虑诉讼:如果协商无果,且涉及金额较大(特别是大额附条件赠与或明确借款),您可以携带整理好的证据材料,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总结:能否要回钱,请您先对照自己的情况,判断钱款属于“日常赠与”、“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还是“借款”。后两种情况在有证据支持的前提下,通过法律途径要回的可能性较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赠与人的法定撤销权及其行使期间】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李帮明律师

李帮明律师

山东合清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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