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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欠债能否执行其子女名下的房产

债权债务 2022-01-10 10:27 标签: 欠债

一、父母欠债能否执行其子女名下的房产

父母欠债不可以执行其子女名下的房产,如果其子女书面确认该房产属于其父母,则可以执行该房产。

父母亲欠钱法院是否能查封子女名下房产要分情况:

1、房产是继承父亲的,法院可以查封。

2、父母对子女的房产赠与,且不动产经过办理登记即为实际交付履行,赠与关系成立。法院不会查封。

3、房产属于儿子,法院不可查封。

二、什么是查封,对于查封法律有什么样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采取保全措施,查封、扣押或者冻结被告人的财产。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或者人民检察院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第一百四十一条,在侦查活动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财物、文件,应当查封、扣押;与案件无关的财物、文件,不得查封、扣押。

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要妥善保管或者封存,不得使用、调换或者损毁。

第一百四十二条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应当会同在场见证人和被查封、扣押财物、文件持有人查点清楚,当场开列清单一式二份,由侦查人员、见证人和持有人签名或者盖章,一份交给持有人,另一份附卷备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六条 【债务承担规则】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无法区分的,以家庭财产承担。
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债务,以从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的农户财产承担;事实上由农户部分成员经营的,以该部分成员的财产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 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采取保全措施,查封、扣押或者冻结被告人的财产。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或者人民检察院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戴明宇律师

戴明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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